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有关问题的整改结果

  2023年2月至5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进行了审计。现将涉及我局相关审计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项目未按时完成,财政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完成相关项目预算执行。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结合部门中期规划编制,进一步做实预算项目库,逐步完善“先入项目库、后安排预算”的预算申报机制,确保纳入预算的项目均已具备实施条件。同时,进一步完善预算安排与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衔接机制,对于连续两年实际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按预算执行数编制和核定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调整预算,科学安排预算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部分政府采购应编未编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细化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关于“部分资产超标准配置及闲置,新购资产未履行公物仓询仓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沪财行〔2014〕39号)的规定,科学配置资产,按照公物仓管理规定盘活存量资产,同时督促局属单位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规范履行公物仓询仓程序,推进公物仓制度层层落实。

  四、关于“个别项目超合同约定进度付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的规定,规范合同履行,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接主体支付款项。

  五、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将严格遵守《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2〕1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