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规划资源局组织开展征地工作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21-10-28
崇明区规划资源局组织开展征地工作业务培训
2021-10-28 崇明区规划资源局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等内容作了较大调整。为确保崇明区征收土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近日崇明区规划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崇明区征地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市规划资源局用途实施处领导专题授课。各乡镇、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征收事务所、各用地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同志参加此次培训。
会议强调,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一方面提升了老百姓的实际权益,另一方面也为土地条线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的考验,未来在征收工作中面对的问题将更加多元化、更加复杂。各相关单位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注重规划引领、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会议指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崇明迈入历史新起点的关键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要求,密切配合、紧密合作,切实保障生态岛建设新一轮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推动市、区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努力做好本区征收工作。
会上就上海市新出台的《本市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若干意见(试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以及《上海市征地房屋补偿争议协调和处理办法》3个重要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着重对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新政的修订背景、补偿原则与标准、房屋评估以及《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具体适用情形等内容进行解释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