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规划资源局召开《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

2024-03-25 市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本市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基本法,旨在从法律层面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定位、效力、体系的核心制度、基本制度。在上位法《国土空间规划法》正在抓紧制定的背景下,聚焦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实现超大城市高品质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治理,按照“适当先行”的原则,加快开展《条例》立法工作,将为锚定“上海2035”城市总体规划一张蓝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律支撑,也可以为支持国家立法贡献上海智慧。

  近日,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许健主持召开《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局法规处负责人对《条例》立法工作方案作了说明,对立法背景、工作原则、总体安排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各参会处室和单位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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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健副局长对《条例》立法工作作出部署:一是《条例》立法工作应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服务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际需要,将本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度探索和实践经验转化为法规规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推进本次立法工作。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法规体系的支撑作用,针对空间保障方面面临的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急难愁盼问题,巩固、完善、探索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三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加强调查研究,做到规划资源系统内部协同,与系统外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联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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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法规处、总规处、详规处、乡村处、建管处、实施处、政研科技处、监督处和市登记局、局执法总队、市规划院、市测绘院、市地调院、市编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