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陈某非法占地案

2024-04-16 上海规划资源执法

 典型案例

  基本情况

  根据乱占耕地建房(产业类)问题线索,发现某村存在占用耕地的建设行为。图斑范围内建造了双层简易厂房1栋、单层平房2幢、大棚1间,四周以围墙为界,占用土地约0.91亩。

 案例特点

  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后,没收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由属地镇政府作为非法财物的接收的主体,清退没收程序较为清晰。

 办案过程

  2021年4月14日,某区执法人员前往图斑所指地块进行检查。确定当事人为陈某。经询问,该处土地由陈某向村委会租用进行食品加工,于2002年建造房屋,未办理过相关用地和建设手续。

  《土地案件现场勘测报告书》显示,违法用地面积为774.67平方米,占用地类为耕地;经规划征询,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执法人员在经过调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7746.7元,责令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执行过程

  2021年12月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相关人员撤离违法用地范围。12月15日当事人与村委会签署土地退租协议,退还了非法占用的土地。2021年12月31日,执法部门制作了《非法财物移交书》,将被没收的非法财物移交给属地政府。

 总结与思考

  对于行政处罚涉及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消除当事人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占有和使用状态,由负责接收的政府(部门)完成财物交接。在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过程中,采取“清退没收”方式开展整治的,可以借鉴本案例的没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