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后备资源逐地块调查评价启动

2021-07-07 i自然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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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摸清全国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施,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正式启动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要求各省份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成果上报。

根据《通知》,新一轮调查评价工作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针对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四类图斑,按照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其中,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10项指标,具体为: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调查评价中,要将水资源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按照“以水定地”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对区域内水资源尤其是农业灌溉用水进行评价分析,作出是否适宜垦造耕地的明确判断。

此次调查评价采用自上而下统一底图、逐地块调查评价、补充调查评价、综合评价分析的方式进行。其中,因局部小气候、灌溉条件等因素,有些图斑虽不在国家下发底图范围内,但能够达到评价指标要求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各地可同步开展补充调查评价。各地应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和林草等相关部门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可行性论证。此外,本次调查评价工作后,各地因新建大型水利工程能有效增加耕地后备资源的,可以省为单位将有关情况以专报形式报自然资源部。

《通知》要求,调查成果以县为单位逐级报送汇总,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各县市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国家将于2022年4月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国家级核查,5月~6月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集成、汇总和分析并形成报告。

各地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调查评价经费,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范围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保障调查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短评:把“家底”摸准摸细摸实

车 娜

眼下,对不少地方来说,耕地占补平衡越来越难。占不占、占哪里、何处补?倘若心中“占”“补”两本账不清,占补平衡的“成色”就难以保证。当前,耕地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新形势新压力,耕地保护严而又严,占补平衡需要改进规范,全面摸清耕地后备资源“家底”,是一项重要且必要的基础调查。

耕地后备资源是耕地的重要“储备库”。但是,在这个“储备库”中,并非所有的资源都适宜开垦为耕地。只有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综合评估,搞清楚哪些地适宜开垦、怎么开垦才不会对自然生态造成影响,我们才能科学把握好开发利用时序,把有限的储备用在刀刃上。

这不光是一“占”一“补”的事,关系着大到国家、小到市县的治理方略,牵连着对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的统筹谋划。从已有调查情况来看,我国的耕地后备资源多是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区域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些后备资源一头连着生态建设,一头连着耕地保护;一头连着东部,一头连着中西部;一头连着保护,一头连着发展。哪一头都不可偏废,都需要系统研究,而前提就是把耕地后备资源的“家底”摸细摸准摸实。

期待各地在最严“三调”的基础上,继续拿出负责任的态度、勇担当的作为,实事求是地、逐地块地做好这项基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