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shgtj.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信访办(公众参与处)。联系电话:63193188转12107、12108、1210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4名全职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承办。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1个电子查阅室,方便公众查询。按照市政府《若干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了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和疑难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了相关申请的答复格式,明确了信息属性的认定责任和审核机制。以服务公众为导向,开通了“政府信息资源开放数据服务专栏”,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增设了包括电子阅览室、城建档案馆等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场所;通过网站、电台、电视等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访谈、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对工作中碰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切实为申请人提供便捷、准确、规范、高效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2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1条,规划管理类信息5458条,土地管理类信息3552条,地质矿产类信息97条,其他类369条。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经批准的各类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行政许可结果列表、各类征地、土地出让预申请、出让以及其他地名、权属公告等。

  本年度主动公开工作重点:修订完善《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依照《编制规范》和我局行政审批目录的规定,结合全系统各类业务实际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公开目录在内容上,包括非行政审批类和行政审批类共96种政府信息、306项政府信息条目;结构上,纵向将全局目录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及其他等五大领域,横向设计了五级类目。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要求,2015年,我局及时主动公开了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项目审批信息目录6409条、信用信息115条。

  按照国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2014]2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28号)的要求,我局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征地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相关法规政策。完善平台建设,设置征地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政策及征地批复、征地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我局设置了征地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开、征地房屋补偿备案信息、征地房屋补偿资质管理等专栏,全年共公开1357条。为了方便居民了解征地信息,各区县规土局都设置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17件,其中,当面申请409件,网上申请541件,信函申请367件。

  在13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317件。

  在已经答复的131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612件,占总数的46.5%,主要涉及各类规划和土地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为20件,占总数的1.5%。“信息不存在”53件,占总数的4.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01件,占总数的22.9%;“申请内容不明确”316件,占总数的24.0%;“不予公开”20件,占总数的1.5%;其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15件,占总数的1.1%。对比去年申请数量,今年信息申请数量增加了46件,增加了3.6%。

  全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费和复制费共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发生针对我局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31件,其主要是涉及规划审批、规划许可、出让金及出让合同等房地产登记资料类等公开事宜,其中有1件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违法;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诉讼案件42件,没有败诉案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作为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三公”部门,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深度上有待加大。二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三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增强全局上下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强化责任监督机制。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说明、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5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52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6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1317

     1.当面申请数

409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41

     4.信函申请数

367

  (二)申请办结数

1317

     1.按时办结数

834

     2.延期办结数

483

  (三)申请答复数

131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3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4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0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1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5

四、行政复议数量

3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4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