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市规划资源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主动公开、信息透明、回应及时、依法依规”的目标,顺应时代要求、回应公众关切。首先,通过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其次,结合局信息平台建设,厘清工作界面,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办理时效;再次,建立底线思维意识,规范答复口径,依法办理案件,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梳理官网信息资源,摸清底数,按照国务院指引,向“中国上海”以及其他委办局网站学习,调整政务公开栏目版块设置,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版块归集展示,并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信息等版块通过设置专题进行集中展示,努力提高主动公开的效能。

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20年底,我局年度网站信息发布总数39189条,概况类信息更新7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3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8743条。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五公开”落地,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已经印发了专门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我局主动对接,并结合本市实际,扎实推进完成局标准目录的编制和细化工作。在标准化工作推进过程中与各区局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市级机关的标准和区级落地的有效衔接,争取形成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标准体系。目前,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已完成编制并发布,后续将持续完善优化。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本市征地信息坚持主动公开原则,将大量与被征收人直接相关的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要求,主要包括:国务院或市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市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拟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区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告知书、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备案信息、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实施告知书、分户补偿结果、估价机构报名通知、选定估价机构名单公示、确定估价机构公告等。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20 年市“两会”至年末,我局已接收建议提案 221 件(2019 年全年为 257 件),主(合)办 65 件,会办 156 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 143 件,主(合)办 41 件,会办 102 件;政协提案 78 件,主(合)办 24 件,会办 54 件。属性为主动公开的16件政协提案答复、19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均已公开发布上网,2020年建议提案工作总结已发布上网。

(五)政策解读回应信息公开

严格依据《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2020年我局累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8件。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先后8次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媒体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确保政策准确传递。

(六)对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已将我局权责清单通过一网通办页面公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编制完成并在我局官网发布。本系统制度文件也在我局官网政务公开页面政策法规栏目中统一对外公开。

(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工作协作和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该领域涉及规划资源的审批信息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并适时动态更新。

(八)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局信息系统建立,实现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再造。结合今年局信息系统建立,全面梳理依申请案件的办理需求,纳入局信息系统办事流程,实现案件的运转、办理答复、统计查询、归档等环节的统一操作、监督预警,确保办理质量和时效。

本年度本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5件,答复1064件,根据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306件,公开率28.8%。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中,主要的关注热点为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和建设规划审批信息。我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九)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渠道,及时发布征地补偿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同时将征地信息同步推送至区政府、区规划资源局等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方便社会大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本年度通过局网站办结留言126条,收到征集意见126条。年内结合“五公开”的要求,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增设了子栏目,通过分类,将原来的信息公开目录中的项目在政务公开页面首页展示,以便于访问者更快捷地获取公开信息。

全年本局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规划资源”推送文章893篇,阅读量468872次,关注数30776人。微博“上海规划资源”发布信息1000余条,吸引粉丝超过7.42万人。头条号全年推送文章767篇,阅读量618320次,粉丝阅读量27451次,评论量1092条,粉丝数10469人。

(十)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发生针对我局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101件,其主要是涉及规划审批、规划许可、征收批复、出让金及出让合同等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资料类等公开事宜,其中有2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诉讼案件14件,其中有1件被法院确认撤销;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0

20

1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13

144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4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5

0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0821214.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76

89

0

0

0

0

11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6

26

0

0

0

0

26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14

0

0

0

0

4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2

0

0

0

0

0

1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1

0

0

0

0

0

1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1

0

0

0

0

0

3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35

40

0

0

0

0

57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8

5

0

0

0

0

4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04

86

0

0

0

0

9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2

3

0

0

0

0

17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9

2

0

0

101

8

1

0

0

9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目前政策解读以文字说明为主,需要增加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当下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接受度。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颗粒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政府开放、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的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一加强与新媒体工作对接,在政策制定阶段即要求解读形式多样化;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通过细化公开目录项目优化公开内容的颗粒度。三是严格按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及时公开重大决策目录和草案、会议等预公开内容,并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相关会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直属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我局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为查询服务事项,暂无法统计查询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