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标准指引和市政府要求,切实提高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透明度。具体如下:

  一、抓好《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规定》落实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局官网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指南进行及时修订。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管理,形成操作手册。

  理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规范化制度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市府办公厅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当面、邮寄方式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录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并将后续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结等办理程序全面及时录入。今年形成操作手册,用于指导各处室、区局和事业单位,提高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质量。

  (三)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1、加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年建议提案的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除敏感政策和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情形以外,所有的建议提案回复文件均在我局门户网站专栏予以公开,以提升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2、加快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对本部门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二、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重大政策出台时的解读工作。努力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发挥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规划与自然资源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二)推进决策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三)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规划和自然资源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特别重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迅速公开回应,及时、主动、持续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良影响。主动加强与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和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发挥媒体作用,正确引导舆论,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公众参与

  落实街道参与权等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重大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在门户网站设置重大决策专栏,集中公示相关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将相关草案网上公开,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开。

  (五)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

  1、城乡规划领域

  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19〕981号),明确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等事项,并发布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局将督促本市规划资源系统各级单位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依据《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标准目录要求,实现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结合本市政务系统上云的要求,将相关业务系统与市局官网平台对接,实现各类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城乡规划领域基础类信息、项目类信息、处罚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类信息等各类信息准确、实时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2、集体土地征收领域

  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我局将该文转发各区局和各区土地征收相关部门。要求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在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我局将坚持把征地信息公开作为强化征地全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以制度化、信息化推动征地管理工作公开化、规范化。

  通过设置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全市范围内征地信息统一规范发布,为深化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支撑。

  3、确权登记领域

  2019年,本市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服务,实施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和查封登记网上办理。经过一年来的努力,确权登记领域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本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取得显著提高。

  2020年,登记部门拟对不动产登记网页进行改版,在局官网首页设置“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专栏”,通过“实时数据发布”、“政策法规、一图读懂、视频小课堂、数据公开”等板块进行登记相关信息的展示,同时更新原“不动产登记栏目”页面内容。

  三、保障和监督

  (一)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研究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研究建立局机关政务公开考核机制。

  (二)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加强对局机关以及各区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局机关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做好公开工作的条线指导。年内对市、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条线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不少于一次。

  (三)加强考核监督。

  把政务公开纳入考核体系。鼓励支持第三方对规划与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强化激励和问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