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3-18 市规划资源局

2022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主要工作如下: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从源头推进政府公文属性认定工作

继续落实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审查机制,依托局信息系统将公开属性认定要求落实到公文制定程序中,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对于不予公开的需充分说明理由。各部门以局规范性文件及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为重点,对本部门制发的公文进行梳理,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二)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的维护管理

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建设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突出规划资源业务属性,规范栏目设置和信息分类,优化搜索功能,做到公开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检索便捷。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制作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持续优化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制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环节、主体、责任、时效,建立责权对等的应诉制度。优化局信息系统的信息公开功能,实现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通过工作例会、疑难案件研判会等形式规范答复意见,提高答复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收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二、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规划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定期核查,各部门根据权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目录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建立标准目录和相应内容的链接,实现公开目录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检索查看。

(二)强化标准化成果创新性应用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日常高频查询事项,如不动产登记等要采用场所自助查询、移动端“掌上查”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便利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及时梳理公众关注重点问题,结合行政诉讼复议案例,提炼总结依申请公开业务口径,提高答复质量。

三、规范和强化政策解读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

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须开展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撰写、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重点回应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在局官网、公众号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新闻媒体、重点网站等转发转载,提升解读的知晓度。

 (二)不断加强解读内容和形式创新

积极开展多元化解读,做到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的多元化解读占所有解读的60%以上。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可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通过组织代表面对面、听证会、人民建议征集、网络平台等形式加强与市民、社会的互动。

(三)加强解读回应,突出实效

在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栏目,及时有效办理网上建议留言。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及时稳妥处置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继续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

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于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决策结果等信息。

(二)深化落实决策公众参与和过程公开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专家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局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深化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本市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审批以及一书两证等工程规划审批类信息的公开;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设立征地信息公开专栏,为公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查询服务,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动基层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及时准确公开住宅用地信息;加大测绘领域行政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测绘资质审批中涉及的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所申请测绘资质类别等级等信息。

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一)加强新媒体运营

积极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努力提升“上海规划资源”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号对外宣传工作影响。将征地、规划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在市、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方便社会大众及时知晓。

(二)积极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在8月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利用市规划展示馆、地质陈列展示馆等场所开展现场展示活动。探索利用云直播、VR展示等新颖形式扩大活动传播度和影响度。

七、加强组织培训保障

(一)加强政务公开知识培训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内容。

(二)强化考核和监督

继续优化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方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落后的处室、区局、事业单位强化指导,督促工作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