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我局正在开展《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沪府办规〔2023〕31号)实施情况评估,拟对《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延长有效期。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号)的要求,现就《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告期和收集意见期

  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6日;收集意见期于2025年8月27日截止。

  二、意见收集方式

  传真:021-63192190

  邮件地址:北京西路99号1110室

  邮箱地址:shytss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