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上海市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关于加强上海市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沪规划资源规〔2021〕6号)进行了评估,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修改。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就《关于加强上海市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告期和收集意见期

  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收集意见期至2026年7月16日止,其中文件所涉公平竞争内容的意见收集期至2026年6月29日止。

  二、意见收集方式

  传真:63193188*06089

  邮件地址:北京西路99号610室

  邮箱地址:sghzycy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加强上海市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