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21-11-09 市规划资源局

10月28日下午,局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听取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李炜副主任所作的“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几个问题”专题辅导报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玉鑫主持会议,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局机关正、副处长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100余人参加学习。

会上,李炜副主任从土地制度对社会变革产生的深远影响入手,详细讲解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和数次修改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并通过将法律条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深刻阐述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核心要义,最后对国土空间规划、宅基地管理等几个目前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见解。

张玉鑫副局长最后强调,下一步,一是分层次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对新条例开展学习,全系统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使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全面、准确、透彻领会新条例的宗旨要义、条文规定以及制度亮点;二是多渠道宣传新条例,全系统各处室、各单位要积极运用新媒体等渠道,进一步提升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广泛知晓条例修订内容,从而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化落实新条例,全系统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条例内容,充分领会自然资源部对土地管理的新思路新要求,深化落实新条例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尤其要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工作,及时提出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做好制定、修订《上海市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以及配套文件的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地,不断提升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