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举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评议“三合一”活动

2023-03-07 市规划资源局

  3月4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公司诉市规划资源局信息公开答复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件。被诉行政行为系我局针对原告某公司的信息公开申请所作出的答复,我局查询后认为某道路红线调整专项规划图纸属于公开范围,但涉及文件页数过多,故请原告至指定地点进行查阅。原告对获取信息的方式提出质疑,先是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后起诉至法院。我局徐明前副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局法规处、公众处有关工作人员作为案件代理人也参与了应诉工作。局法规处、公众处、总规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全过程旁听了整场庭审情况。

  庭审中,争议双方围绕答复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进行举证、质证,我局对办理答复过程以及涉案道路红线调整专项规划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围绕双方争议的获取信息方式是否合理这一焦点问题提出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流畅,徐明前副局长积极参与到庭审的各环节当中,结合案情发表了答辩意见和最终陈述意见,并就下一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行了指导,充分发挥了“头雁”的示范作用。

  庭审结束后,法规处负责人组织我局案件代理人及旁听人员开展了评议活动。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避行政诉讼法律风险”的主题,结合庭审旁听的感受发表了各自看法,法规处负责人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针对今后工作,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一是下一步要专题研究信息公开收费和“以现场查阅方式”提供信息之间的适用关系,尽量避免信息公开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要继续强调协作意识,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其涉诉案件办理过程中需注重部门协同,业务部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需各司其职、承担好各自主体责任,合力做好答复、答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