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3-27 市规划资源局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

  2025年,市规划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理念贯穿规划引领、空间支撑、资源保障全过程,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构建全覆盖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要点,系统融入中青年干部培训、新进人员入职培训核心课程。将法治思想与党内法规纳入党支部书记、专兼职党务纪检干部培训,全面强化党员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精准谋划年度工作。编制《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工作目标与时间节点,为全年工作绘就“施工图”。局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行政争议处置、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情况汇报,动态研判问题、统筹部署任务,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三是健全责任传导机制。进一步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为主体、法治机构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级责任主体职责边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责任链条,为各项任务落地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强化法规制度供给,筑牢改革发展法治支撑

  一是稳步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法。深化《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围绕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用途管制强化、资源盘整优化、品质提升推进、管理体制创新五大重点,持续完善研究成果。推进《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修订,通过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多元方式,总结实践经验、收集各方诉求,明确修订重点并形成修订草案。

  二是有序开展政府规章制定。完成《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立法,紧扣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与数智治理要求,重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运营维护全流程制度,明确管线地理信息库与感知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强化数据归集、集成和利用。推进《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修订,落实市委优化土地储备机制的工作要求,构建“五年发展格局、三年区域框架、一年任务清单”的管理体系,完善“规、储、净、供、用”一体化运作模式。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政策供给。围绕“五个中心”建设战略使命,聚焦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住宅品质提升等关键领域,制定修订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精准适配的政策保障体系。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目录内事项,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检查码”应用,规范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实现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全过程记录覆盖执法巡查、检查、处罚等各环节,确保行为可追溯;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持续提升执法质量。

  三是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坚持“案结事了”导向,坚持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配合复议机关与法院开展协调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立法阶段严格落实公众参与程序,健全文件公布同步解读机制,用通俗语言解读政策;执法过程中通过主动告知、政策征询等方式精准普法;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编撰发布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汇编,发挥案例引导教育功能,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五是开展法规文件常态化清理。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形成“保留、修改、删除”分类意见;对我局主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明确“继续有效、到期失效、废旧立新”处置方案,有序推进法规文件立改废,确保制度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

  二、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规划资源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让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更好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明确执法内容、优化执法指引、完善评估体系,持续用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更好稳定企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

  (一)聚焦科学立法,构建高质量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推进《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以“上海2035”城市总规为引领,深化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加强资源要素供给等重大问题调研。完成《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衔接和细化上位法最新规定,固化近年来测绘管理改革成果。

  二是推进政府规章修订完善。完成《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修订,健全土地储备新机制。深化《上海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完善制度设计。

  三是强化法规文件制定和动态管理。围绕城市更新、低效产业用地盘活等重点难点领域,加快相关法规文件的研究制定。继续落实规划资源领域2026年度法规文件动态清理和有效期届满规划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对每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形成评估和处理意见,并有序推进立改废,确保制度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

  (二)聚焦严格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对2026年市政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进度提示,确保法定程序落实到位,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严格落实“两审查”要求。按照“两评估、两审查”工作部署,强化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聚焦制定权限、程序、内容三大重点,严防违法增设权力、减免职责;公平竞争审查围绕市场准入、要素流动等四大维度,全面履行审查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能力。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执法公示常态化,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完善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机制,以“法制审核流转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四是优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提升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量,严格依法答辩举证。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挥“头雁效应”。深化府院联动,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积极协调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聚焦全民守法,打造精准普法格局

  一是谋划“九五”普法工作。制定《规划资源系统“九五”普法规划(2026-2030年)》及普法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常态化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二是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区分行业内外,寓普法于立法、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全过程。结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理清法律脉络,注重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做好立法后解读,对内提升行业法治素养,对外宣传立法精神与要义。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整理归纳,编撰典型案例汇编,推动机关人员“办理一案、了解一类、规范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