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09年经济适用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东方路地块规划条件征询公众意见

2009-08-14

东方路地块位于浦东新区南码头社区,东方路浦三路的东南侧。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住房保障体系,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2009经济适用房工作的精神,确保广大群众住有所居,根据《2009年上海市经济适用房选址规划》,将东方路地块确定为2009年经济适用房选址用地,对该地块及涉及的13-0313-0413-05等地块的规划控制条件进行局部调整。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听取公众意见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展示时间: 2009814日至913

收集公众意见方式:邮寄信函

邮寄地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北京西路99号  邮编:200003(注2009年经济适用房东方路地块公众意见)

联系人:李烨    62473288—0709

    魏文    28282538

    朱丽芳   63193188—09072

1.地块边界及性质

13-03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用地面积约为36290平方米; 13-0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用地面积约为7530平方米;13-05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用地面积约为3149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范围参见附图。

2规划控制指标

113-03地块

容积率  :不大于3.0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绿地率:不小于30

213-04地块

容积率  :不大于4.0

建筑密度:不大于45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绿地率:不小于20

113-05地块

容积率  :不大于2.5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

绿地率:不小于35

 

附图:

东方路地块规划控制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