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关于建筑计容面积计算方法

  来信日期: 2023-10-30

  信件内容: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于2023.03.01实施)第3.1.5条规定: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当阳台封闭时,应按其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而根据沪规划资源建【2021】36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的相关条文(阳台符合以下条件的,阳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入容积率;否则,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阳台的设计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 距离)不超过 1.8 米(含 1.8 米),且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或者 等于 8 平方米的。)与其有冲突(主要为封闭阳台是否计全面积)。 请问是按上海的标准执行还是国标的标准执行?

  回复日期: 2023-11-08

  回复单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理情况:《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是国家发布的推荐性标准,适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沪规划资源建【2021】36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规定》是上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标准,适用容积率的计算。 感谢您对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