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商办、产办类项目在预售时最小可分割销售面积相关的政策 发布日期:2023-10-31
信件标题: 关于上海市商办、产办类项目在预售时最小可分割销售面积相关的政策
来信日期: 2023-10-18
信件内容:关于上海市商办、产办类项目在预售时最小可分割销售面积相关的政策,
回复日期: 2023-10-31
回复单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促进业态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抑制房地产投机炒作,确保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出让人在出让前约定商办、办公、标准厂房等部分的最小登记和销售单位,并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办公、商业可售部分以层为最小单元进行销售。 感谢您对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