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5
信件标题: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试行)》的通知
来信日期:2024年12月3日
信件内容:关于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2024年9月13日印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试行)》的通知,有2个疑问需要得到专业的解答: 疑问一,这个豁免清单是否只对2024年9月13日清单发布以后的新建项目生效?对清单发布之前的已建项目是否生效?追溯期多久? 疑问二,对于某个项目是否属于豁免清单,是由哪个责任主体来进行核实确认呢?比如是项目方/业主自行认定,不需要走任何流程?还是项目方/业主提出核实申请,由规划资源等相关部门协助开展确认呢? 烦请回答,非常感谢!
回复日期:2024年12月5日
回复单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情况:您好,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清单发布前的建设项目,本市有相关政策规定的,按既有规定执行。
2、《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试行)》中建设项目或设施,由建设单位(个人)按规定实施,相关管理文件明确其他实施主体的,应有实施主体实施。符合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但应满足文件正文中明确的工作要求。建设、交通、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部门职责时,对需要核示确认豁免项目清单的,规划资源部门予以协助认定。
感谢您对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