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预售小区,本来规划是人车分流,现在更改为了地面有停车位,且绿化也有更改

  来信日期:2025-07-29

  信件内容:预售小区,本来规划是人车分流,现在更改为了地面有停车位,且绿化也有更改。是否需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是否需要开发商向业主进行公示?如违反应由哪个部门管理?

  回复日期:2025-07-31

  答复情况: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变更内容涉及限制类事项,应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总平面布局中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和数量调整;对已经预售项目中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共用设施等的变更属于限制类事项。

  2.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调整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规划资源部门应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进行公示。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工作原则,如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由原审批部门进行监管。感谢您对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