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调研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涉及宅基地违法占耕问题处置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01
市纪委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调研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涉及宅基地违法占耕问题处置工作
2024-04-01 市规划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推动宅基地违法占耕问题处置,3月28日上午市纪委监委二室陶蔚铭主任、市规划资源局王训国副局长、市农业农村委黎而力副主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刘涛组长带队,赴崇明区调研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涉及宅基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处置工作。市纪委监委二室、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同志,崇明区胡柳强副区长,区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负责同志共同参加。
调研组一行首先赴中兴镇、向化镇4个现场点位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听取了所属街镇现场情况介绍。随后,调研组与崇明区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进行了座谈交流。崇明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部分乡镇分别汇报了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相关部门对崇明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
随后,市纪委监委二室陶蔚铭主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刘涛组长重点强调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的高度,充分认识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积极推进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最后,市规划资源局王训国副局长、市农业农村委黎而力副主任分别对崇明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涉及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处置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抓好整治任务落实。区相关部门要聚焦整治任务,逐项进行分析研判,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整治措施、安排整治计划,稳妥有序实施。二是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宅基地违法占耕问题的行政执法实施主体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大对宅基地违法占耕问题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从前端发现和处置问题,提升执法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