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暂停对外服务及搬迁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暂停对外服务及搬迁公告
因原址更新改造完成,本单位2024年12月1日起启动整体搬迁工作,由临时过渡办公点回搬至长宁区剑河路606号。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1日至12月4日(周日至周三),本单位实施整体搬迁。届时受理窗口关闭,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暂停服务。登记审核(含网上预受理)时限顺延。12月5日(周四)起恢复服务。
回搬受理点:长宁区剑河路606号。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