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发布日期:2024-11-25
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11-25 市规划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于11月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不断提升规划资源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11月21日上午,自然资源部举办生态文明大讲堂2024年第四讲,邀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魏莉华司长就学习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作辅导报告。局二级巡视员胡晓忠、法规处、地质处、乡村处、用途实施处、资研院、土地整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集中收看。
魏丽华司长就《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历程、主要内容和有关考虑、新法贯彻实施准备等作辅导报告,对新法聚焦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构建新型矿业权管理法律制度、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注重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强化矿产资源监督和执法等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