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季度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政策回顾

2021-07-11 上海土地整治

编者按:2021年二季度自然资源领域都有哪些重要政策出台呢?我们的盘点如期而至,敬请查收!

 2021第二季度 

国家政策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自6月1日起施行

《乡村振兴促进法》共十章七十四条内容,具体分为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以及附则。本法的出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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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发布 

【2】《乡村振兴促进法》自然资源领域要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草案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同时细化土地督察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动态巡查等机制,增加了对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草案还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设立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规范征收补偿;明确保障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规范宅基地管理,强调保障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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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法治力道  

【2】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附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并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价值评价机制、经营开发机制、保护补偿机制、价值实现保障机制以及价值实现推进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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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工作原则,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创新开展监测评价,并做好相关科技支撑和政策保障,推动实现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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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要求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保护城市山体,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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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行动计划》要求贯彻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以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为目的,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提高产业化水平为抓手,以完善政策标准为支撑,坚持引导需求和培育供给,加强顶层设计,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建设重大工程,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激励措施,开展试点示范,促进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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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要求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统一技术标准和方法,统筹利用最新遥感影像,采用影像比对、内业解译和外业核查等技术手段,掌握全国耕地资源、林草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人工建(构)筑物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要素开展重点监测,对重要目标开展应急快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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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启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规则,提出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已审批未建设的用地、用海等五种情形分类进行转换,同时强调不得通过基数转换擅自将违法用地、用海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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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明确2021年立法工作以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立法重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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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跨省通办”事项认领工作、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深化“全程网办”业务模式、强化“跨省通办”数据支撑,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跨省办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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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地方政策

上海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上海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面推进“三园”(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建设,促进各类要素向农业农村倾斜,进一步发挥超大城市乡村功能,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积极探索使乡村这一稀缺资源成为城市核心功能重要承载地、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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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印发《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建立全过程闭环执法监管体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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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台意见,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广东省印发《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1年度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广东省将重点围绕八大方面做好二十五项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包括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强农业创新驱动能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巩固发展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及加强规划和试点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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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1年度工作要点》出台

广东省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

《行动方案》明确了农田整治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强调要加强信息支撑,完善“一张图”系统,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等情况一图统管,利用卫星遥感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等手段加强耕地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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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实施程序和保障措施,并提出允许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内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适度调整和林地布局调整、允许“十二五”以来已开展过土地整治的地块纳入整治范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返回以及省财政支持等多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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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浙江省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扎实做好国家试点前期工作、加大试点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省级试点以及加强工作保障四大方面规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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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最新政策 

重庆市印发《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

《规划》提出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协同实施“守好山”、“治好水”、“育好林”、“理好田”、“净好湖”、“植好草”、“护好鱼”7项主要任务,明确到2025年,生态安全格局更加优化,山水林田湖草协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初步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功能更加突出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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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湖北省印发《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工作思路、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将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集聚发展、应保尽保”引导保障,“密度提升、挖潜增效”开发利用以及“源头管控、能批能收”全流程监管4大机制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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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