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新政汇总 发布日期:2025-04-15
耕地占补平衡新政汇总
2025年04月15日 上海土地整治
2024年是耕地占补平衡改革的关键一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共七大部分21条,重点围绕“五个关键实招”细化明确相关政策要求。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根据中央文件精神,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从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强化补充耕地管理、严格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和加强管理政策衔接等五方面细化明确17条政策措施,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
国家发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204号)
根据国家关于耕地占补平衡领域重大改革有关要求,为“上海2035”总体规划全面实施提供政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本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和措施,2024年底,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本市开展由数字指标管理全面转向空间统筹管理,由逐一项目程序占补全面转向年度空间结算平衡,由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全面转向“建设占耕地”占补平衡和“非建设占耕地”进出平衡“双轨并一轨”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新机制。
上海市发文
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施〔2024〕537号)
此外,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地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出台了涉及耕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的相关政策,文件汇总如下。
其他省市发文汇总
河北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自然资规〔2025〕2号)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内自然资字〔2024〕517号)
黑龙江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江苏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浙江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
海南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琼办发〔2025〕5号)
陕西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甘肃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甘资发〔2024〕202号)
青海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4〕386号)
新疆兵团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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