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我局对上海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审批变更的申请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