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3-03-31 市规划资源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任务、“五个中心”建设、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善政务服务,推动本局的转职能、提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的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规划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做到凡是清单上没有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予实施审批,凡是行政许可事项均入驻局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统一发件的制度。2022年我局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6项,均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向社会发布,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网上申请、办理、监督。根据本市的资源禀赋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共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地名审批(含初审)等7个事项为高频申请审批事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为低频申请审批事项(单个事项年审批数量少于5件),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在本市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等11个事项为零申请零审批事项。
我局积极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2022〕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固化疫情期间“云审批”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字〔2022〕8号),以全面实行“云审批、云管理”为目标,对标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总体目标和任务,重点开展规划、土地领域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及时修订、发布办事指南并编制业务手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持续实施减材料、两免交、减时间、零跑动等改革措施,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通过专项检查、随机实地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强化行业管控。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相关单位、企业的行政许可有效申请1604件(含跨年度案件),其中:决定予以受理1407件,不予受理197件。1407件受理申请案件经依法审查后,共批准许可1335件,不予批准许可59件,跨年度统计差值13件(跨年度办理案件)。办结办件中,网上受理1394件、全程网办1394件,实行告知承诺办理25件,当场办结314件,按期办结1384件,超期办结10件。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均依法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结果均同步发送“一网通办”供申请单位下载,发送至市大数据中心供相关部门共享,并在我局官网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依法行政,并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打造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推进规划土地深度融合,进一步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间。一是通过“好办”事项审查要点标准化,提高了“好办”事项占依申请事项比例;二是按照“3分钟填报、零材料提交”的要求,提高“快办”事项占依申请事项比例;三是以行政当事人为中心,进一步提高“不见面”审批办理全程网办比例,通过以上努力,提高了实施效果。四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证合一、验登联动”等改革,“两个免交”等,整体环节均减少60%以上,工作时限减少75%以上。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1.制定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0〕7号),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批后监管工作,构建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每月审批监督报告制度,对全市规划资源系统的建筑、土地审批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从审批效能到合法合规性多方面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逐区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区局摸排问题、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主动监管要求,梳理和完善了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信用分类监管和随机抽查制度。研究制定了《上海市2022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了检查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30家相关单位提交了自查报告,所抽查的6家单位均通过了检查。每年组织开展测绘单位监督检查,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2022年首次将测绘质量体系、项目抽查与资质巡查三者结合,业务流程全程在线流转,探索资质和体系“云检查”试点,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我局联合市水务局等部门制定了《上海市陆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了全链条协同监管制度,形成了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2022年疫情解封全市复工复产后,对浦东新区、松江区、崇明区的8处历史遗留矿山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持续开展非法采矿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借助信息公示平台发挥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2022年,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监管平台”专栏,组织本市所有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在自然资源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填报及公示,借助信息公示平台发挥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
2.投诉举报处理
2022年我局总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138件,其中涉及行政许可类信访投诉11件。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收件、复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步骤,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正常办结。我局注重收集相关证据,仔细核查研究,及时反馈。对有问题的认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
3.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执法方式,倡导“有温度”执法。组织开展护航五大新城专项行动,对照年度项目开工清单,结合审批部门前期核实的供地、规划许可及开工放样事项情况,组织开展内业检查和现场核查,跨前服务,主动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从源头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积极拓展普法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普法工作。一是通过“上海规划资源执法”公众微信号,建立政策法规库、典型案例等栏目。二是做好“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线上云讲座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企业、乡村等活动,宣传部门规章。
2022年,我局总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件(规划类案件8件、测绘类案件2件),其中5件作出免于罚款行政处罚决定,5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总计罚没人民币15426元。
四、改革创新情况
1.“云审批、云监管”,提升智能化治理水平
依托信息化技术支撑,通过“云会商”方式开展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印发《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沪规划资源规〔2022〕4号)、《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规划资源实施办法》(沪规划资源建〔2022〕181号),推进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云尽上云”,建立协同共享体系,促进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通过严控底线、优化流程、规范规则、保障时效,提升智能化水平。
2.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划齐、全程网办、制度优化
一是按照“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实现了规划资源政务服务“一门进、一门出、一门清”的目标。二是以数字化管理驱动,实现了审批事项一门式“全程网办”。三是优化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制度,有条件对同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单体分批次进行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实现“一证多验”,支持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四是在全国首次探索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合一”发放,推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创新,以“多规合一”的顶层设计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落地,提高企业获得感。五是配合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推进低压非居、“挖掘道路一件”等改革,优化了管线工程外网填报页面,实行了图形格式网上自动预检,进一步方便了建设单位,优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
3.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扩大“测算合一”项目范围。从厂房、仓储等产业类项目扩大到不涉及产权分割和共有面积分摊的行政办公、文教体卫等公共项目。二是做实“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机制。将“多测合一”成果和报告实时推送市大数据中心数据中台.住建、交通等部门在竣工验收阶段可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在线调取成果报告。三是加快标准编制和三维技术研究,推进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技术标准》编制。
4.创新“告知承诺制”方式
一是为探索解决地图审核周期长的痛点,制定了管理办法,提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地图编制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实施地图审核,即“先证后审”。针对高精度地图的应用需求,出台了试点规定,对测试与应用活动中的高精度地图提出告知承诺方式审图等特色创新举措,探索快速审图新技术、新方法。二是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单位线上申报,按要求知晓告知书内容并作出承诺,规划资源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先发证后核查监管,进一步压减了审批时限,释放了市场活力。
5.推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落实《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沪规划资源规〔2021〕8号),正式上线“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建立健全“1+4”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模式(即服务平台、资质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实现机构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信用管理一体化,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推进行业规范运行。
6.持续深化长三角“一网通办”、全国“跨省通办”工作
按照要求推进测绘类“跨省通办”事项落地,接入“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实现测绘作业证办理、测绘成果目录汇交、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事项“跨省通办”,让企业群众享有更多“同城待遇”。
7.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的资质管理政策做好测绘资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建立测绘资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压减测绘资质类别等级和下放甲级资质审批权限的改革要求,精简审批材料、降低准入门槛,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透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五、监督制约情况
1.政务服务“好差评”、行政相对人满意度调查情况
2022年通过“12345”平台接收涉及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好差评”案件2件;严格遵守“1515”的工作要求,1天内完成先行联系,5天内退单,15天内办结,按期完成办理,按时办结率100%。其中1项评价回复为满意,1项为未评价。
2.各级各类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夯实制度基础,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内部监督、反哺倒推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全年被提起行政许可复议2件;收到针对区规划资源局行政许可复议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涉及行政许可2件,以上共涉及行政许可案件6件,没有发生败诉和纠错的情况。
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制约。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健全案件移送制度,统一案件转送的标准、程序及文书格式,探索建立与各区政府沟通协作机制。三是增强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成效性。主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四是健全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检讨机制、案例制度及年度报告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3.执法改进违法处理
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沪规划资源规〔2021〕9号),2022年力抓免罚清单制度实施并指导各区执行。对相关市场主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其合规经营,减少诚信制约负担。通过更有温度的执法方式,提高守法意识,构建良好执法氛围。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我局在事项办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申请事项的办理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二是本市地下空间资源紧张,地下管线情况复杂,容易引发违法建设。对此,我们拟进一步依托信息系统,加强培训,规范事项办理时间;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库并动态更新,建立健全管线全生命管理制度。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