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6 市规划资源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进一步深化本市规划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本市规划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升规划资源部门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及时主动公开了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项目审批信息目录、信用信息。截至2024年12月,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9563条。202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46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4条,业务管理类50061条(包含规划、不动产、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等),其他类19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进行,相应复议诉讼未出现被纠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531件,市政府转办件共655件。据统计,我局年度依申请公开件处理数量在全市各委办局中排名前列。截至2024年12月,我局被诉讼案件共计13件,被复议案件共计48件,均未被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流程。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将文件秘密属性认定嵌入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划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审慎研判,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办理模块,响应业务部门对办理程序的反馈,针对当前依申请案件办理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细化工作界面,优化申请流程,规范答复口径,通过科学设置节点以及意见选项,实现流程清晰可溯、意见清晰可查。在信息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信息公开效能监督信息化,依申请办理数据实现了实时监测展示,便于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和办理部门把握办理时效,及时发现办理症结。

  (五)监督保障

  1、开展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和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认识,我局在9月对全系统各部门进行了专题培训。此外还建立了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导机制,对各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年中、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总体绩效。

  2、举报申诉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6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70

132

 0

0

2

27

 25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3

19

 0

 0

 0

27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2

26 

0

0

2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1

 0

 0

1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0

 3

 0

 2

2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8

59

 0

4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3

2.重复申请

89

 0

 0

8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4

 0

 0

 0

 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90

8

 0

 0

 0

 0

19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8

 0

58

3.其他

859

 0

 0

 13

 872

(七)总计

1886

96

 0

0

 21

20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37

55

0

0

0

7

79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0

0

12

6

 48

0

2

5

7

2

0

1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有效进步,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不够高,部分重要政策文件缺乏跟踪解读,距离公众需求尚有差距。二是政府开放月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拓展内容,助力精准展示我局重点工作成效。

  (二)2023年问题改进情况

  积极梳理官网信息资源,摸清底数。按照国务院、市政府相关工作指引,吸纳“中国上海”以及其他委办局网站经验做法,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信息、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等版块通过设置专题进行集中展示。针对近两年网站数据频繁迁移的情况,协调信息中心加强对公开内容链接的检查,减少错链和无效链接的情况。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公众关注领域主动公开

  注重东方枢纽、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大吴淞”“大吴泾”等重点战略功能规划,以及新城综合性节点功能提升和南北转型等城市空间格局优化工作信息公开。加大重点区域控详规划信息公开力度。在我局规划公开栏目中根据行政区域进行信息归类,极大的便利了规划查询。

  2、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3、完善政策留言板建设

  设置了政策留言板,丰富政策留言板功能,增设政策评价与建议窗口。统一政策留言板设置,健全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机制,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政策制定处室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启动专题调查。

  (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在2024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本年度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共计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