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5-03-18 市规划资源局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上海市委、市府和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各项行政许可,现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严格按照市职转办统一部署,持续精简优化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开展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完成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与本市规划资源领域既有行政许可事项、子项、情形对接。目前本市规划资源领域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等23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完成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制。
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智能服务。打造“智慧好办”,升级改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出让土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线性工程)等高频事项。创新智能申报和审批服务,实现少交少填智能审,提升企业居民办事体验感。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发[2024]13号)等要求,以及市职转办《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沪审改办[2024]1号)任务,我局出台《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规划资源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沪规划资源建[2024]94号)等政策文件,为本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出力。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1、推进新版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清单顺利使用
按照市职转办统一安排,在完成中央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主项名称认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相关事项的子项、办理项的全面对接。针对部分事项子项、办理项与本市原有的相关事项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创新解决办法对本市原有事项内容全面校准、精简归并,实现了既不影响在用事项在“一网通办”顺利办理,又确保与我局既有信息系统顺利对接使用的目标。
2、完成新版行政许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
对所有规划资源领域新版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均按照《实施规范要素维护》、《办事指南要素维护》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编制完成各行政许可事项的全新版的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并根据市职转办的展示进度计划,在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正式发布使用。
3、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公开办理结果、收费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有效申请1704件,其中:决定予以受理1244件,不予受理460件。1244件受理申请案件经依法审查后,共批准许可1244件,不予批准许可0件。办理结果均同步发送“一网通办”供申请单位下载,发送至市大数据中心供相关部门共享,并在我局官网主动公开。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均依法不收取任何费用。
4、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网上办理、告知承诺办理情况
我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均入驻局行政服务中心并实行网上受理、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统一发件。办结办件中,全年网上受理1244件、全程网办1244件,实行告知承诺办理11件,当场办结231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1、构建“核查-信用-惩戒”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一是开展批后核查。如在地质、测绘、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的批后监管方面,为提升工作质量、维护行业秩序,分别开展了2024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新申请单位全覆盖核查。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核查结果纳入行业协会相关管理台账。三是落实监督惩戒。对存在申报材料不实等问题,启动限期整改程序,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通过“线上监管+线下抽查”组合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通过规划、资源、测绘一体化融合强化监管。通过对各项审批内容深度一体化办理,叠加比对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各项精细化管理要求,进而强化监管。二是通过“线上监管+线下抽查”的组合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如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事项,以大土地系统全生命周期监管模块为支撑,对分割转让项目开展动态抽查,形成“线上监管+线下抽查”相结合的组合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2024年我局所有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开展监管共139项次。
3、投诉举报处理
我局全年总共收到涉及行政许可类信访投诉11件。收到投诉举报件后,我局根据来信提供的线索进行了调查,经核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0件,已按规定对来信人进行了告知。
4、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全年查处涉及行政许可类违法违规行为9件,其中规划类案件8件,测绘地理信息类案件1件。在规划类案件中,作出罚款的行政罚款决定3件,共计罚没人民币6000元;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5件。在测绘地理信息类案件中,查处地图类案件1件,予以警告处罚,罚没金额0元。
四、改革创新情况
1、出台政策,巩固规划资源全流程审批改革成效
为完善制度体系,方便企业许可办理,我局出台《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规划资源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沪规划资源建[2024]94号)《关于印发<一般市政管线(含低风险管线)接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政〔2024〕397号)等政策文件。一是优化规划资源管理。探索产业用途弹性利用,优化规划实施深化。持续优化“挖掘道路一件事”,推进市政线性工程审批分期分段实施。二是巩固提升规划资源全流程审批成效。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与规划许可一体化衔接,推进“交地即交证”,探索将“一证多验”项目适用范围扩大到商业、办公、保障性住房领域等。三是提高企业办理便利度。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审批,拓展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深化“三师”联创机制,提升企业办理的获得感、满意度。
2、数字赋能,提升行政审批智能化水平
一是围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结合规划资源“带图审批”的特点,加强数字赋能,优化迭代系统功能,通过图形解析、指标自动核算、在线质检,提升报建和审批效能。二是夯实线上线下智能帮办体系。创新智能申报,优化高频事项服务功能,扩大部分延期类事项在“随申办”企业云、“随申办”移动端上的应用等。三是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公开。提升信息透明度,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管线共享数据库,增强管线信息提供。
3、创新监管,构建规划资源执法新机制
加强执法工作顶层设计,从严构建市区镇“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管执联动、上下协同”的执法新机制,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本市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从严构建规划资源执法新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执〔2024〕362号)。在执行中,一是深入区级规资部门及基层,逐类明确工作口径,破解执法难题。二是全流程规范执法,督导各级执法人员把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的标准落实到执法全流程。三是加强管执联动、指导督促违法整改。
五、监督纠正情况
1、落实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的业务监管
一是利用我局大监督系统开展效能监督。通过内网审批红灯黄灯绿灯提示,督促行政审批效率提高。二是建立全市规划资源领域每月审批监督月报制度,开展月度效能监测。每月从审批系统提取项目审批效能数据,经汇总、核实、分析后形成监督月报,内网通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纳入年度考评。三是开展区情月报和季度点评。督促业务处室每季度提供区级审批重点工作情况,分区梳理被点评区的工作亮点和问题不足,推动业务处室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动态分析进展,及时采取对策。
2、政务服务“好差评”、行政相对人满意度调查情况
2024年通过“12345”平台接收涉及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好差评”案件0件,市级政务服务窗口行政许可事项无差评。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我局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夯实制度基础,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内部监督、内部纠错、反哺倒推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全年被提起行政复议共74件(涉及行政许可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40件(涉及规划行政许可5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纠错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更大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5]1号),持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拓展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更高质量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监管质效。不断完善审批监管平台,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明确监管事项分工,提升监管联动效能。三是更实举措推动惠企便民,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智能化。进一步强化惠企利民流程服务,优化涉企利民监管检查,打造“智慧好办”品牌,推进“智慧精准”,更好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0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