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30 市规划资源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2025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市规划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规划资源部门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及时主动公开了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项目审批信息目录、信用信息。截至2025年12月,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9919条。202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3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2条,业务管理类50356条(包含规划、不动产、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等),其他类8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进行,相应复议诉讼未出现被纠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341件,市政府转办件共626件。据统计,我局年度依申请公开件处理数量在全市各委办局中排名前列。截至2025年12月,我局被诉讼案件共计7件,被复议案件共计28件,均未被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同时加强对过往公文的梳理。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将文件秘密属性认定嵌入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划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审慎研判,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对于已超保密期限的文件进行审核认定,进行续秘或解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局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优化门户网站模块设置,动态更新详细规划审批、工程规划许可、集体土地征收领域信息,并提供征收人员证书查询服务;同时梳理整合部分板块信息,统一后台数据库,确保公众高效查询。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两微”总订阅数和阅读量大幅度上升,传播力和影响力得到了稳步提升。三是聚焦重大工程、城市更新、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通过发布系列稿件、制作宣传视频、对接媒体采访等方式,定期公布最新进展情况,系统宣传规划资源系统在办实事惠民生领域的积极成果,进一步提升宣传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1、开展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和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认识,我局在8月对全系统各部门进行了专题培训。此外还建立了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导机制,对各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年中、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总体绩效。

  2、举报申诉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23

99

 0

0

0

19

 23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2

54

 0

 0

 0

77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6

19

0

0

0

2

3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7

0

0

0

0

0

4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7

35

0

0

0

0

46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3

2

0

0

0

0

2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41

54

0

0

0

7

1102

(七)总计

1850

110

0

0

0

9

19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85

43

0

0

0

17

114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

0

9

6

28

2

1

0

3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针对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存在的历史情况复杂、涉及时间久远、查找难度大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会核机制,确保穷尽检索途径、保证答复的准确性。二是局门户网站经历多次改版后模块层叠,查询获取信息难度较大,需进一步优化调整网站政务公开板块、提升群众检索信息的便利度。

  (二)2024年问题改进情况

  结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理清法律脉络,注重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做好政策实施后解读,对内提升行业法治素养,对外宣传立法精神与要义。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持续做好规划资源空间载体保障政策举措的宣贯,打造友好适配的产业生态环境。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大重大决策主动公开力度,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重大决策文件制定阶段严格落实公众参与程序,健全文件公布同步解读机制,用通俗语言解读政策;执法过程中通过主动告知、政策征询等方式精准普法;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发挥案例引导教育功能,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持续加大大都市规划国际咨询会(MPIC)宣传力度

  2025年,我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关于“构建全领域全平台全流程多主体的国际传播格局”的工作要求,重点打造大都市规划国际咨询会(MPIC)这个国际化高端交流平台,同时在 2025 上海城市空间艺术季期间也适当开展了对外宣传。咨询会(MPIC)作为自然资源部和上海市政府的重点合作项目,致力于打造成为国际大都市间规划咨询交流的重要传播共享平台和推进“上海 2035”总规实施的国际性战略谋划平台。

  3、全面推进政策“阅办联动”

  继续做好新增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新增办事事项的依据类文件从“看政策”到“用政策”一键直达。结合我局在工程规划审批领域高频办事事项,实现规划资源领域关联政策文件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同步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增设“政策文件”专栏,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展示,方便社会公众“阅后即办”。

  4、持续深化政策集中发布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加强政策主题库内容建设和维护更新,以“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涉外政策”为重点,本年度推动规划资源领域符合政策集成主题的主动公开公文全量入库,进一步提升了集成式发布政策库的可利用性。

  (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在2025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本年度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共计8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