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4-14
2021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04-14 市规划资源局
2021年度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结合我局业务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政务公开体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制度保障
(一)从源头推进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拟制公文时,要确定文件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起草市政府政策性文件时,对公开属性提出建议并说明理由。对于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重大民生的政策文件,一并报送政策解读稿件以及多样化解读材料。未确定公开属性的,缺少解读稿件材料的,应予补充。
(二)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机制,对于新增的同意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逐步推进历史存量政府信息的公开,各业务部门、各区局应制定计划有序梳理本部门制作的历史政府信息,确定公开属性,推进存量信息的公开。
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的时效管理。严格按照《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据信访(公众参与)业务工作手册》,一般案件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窗口登记不超过2个工作日,信访办初审不超过5个工作日,业务处室办理不超过7个工作日,复审、对外答复、归档不超过6个工作日。对复杂案件可延长20个工作日。充分依据信息化平台,优化流程,加强监管,提高效率。
(三)落实依申请公开收费制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的有关规定,建立依申请公开的收费通道和机制,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予以收费,维护信息公开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持续完善规划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细化公开事项条目和内容,对新增事项及时补充。强化公开目录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实现公众通过局门户网站标准目录直接检索和查看公开信息。做好规划资源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征地事务、工程规划审批、城乡规划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强化标准化成果创新性应用。
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及时梳理公众关注重点问题,结合行政诉讼复议案例,提炼总结业务口径,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
三、加强政民互动,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撰写、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外等,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新闻媒体、重点网站等转发转载,提升解读的知晓度。
(七)不断加强解读内容和形式创新。
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通过组织代表面对面、听证会、人民建议征集、网络平台等,形式加强与市民、社会的互动。
(八)关注解读的舆情反映。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起草部门需通过多种方式科学研判评估政策发布舆情风险,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
(九)办好 “政府开放月”。
结合规划资源工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主题,借助Sea-Hi论坛、“品筑”上海城市设计挑战赛、乡村设计大赛等活动,以及市规划展示馆、市城建档案馆等平台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通过座谈或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群众对相关工作的公众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纳、反馈。
四、深入推进决策公开
(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制定
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于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以目录归集的形式展示相关过程性信息。
(十一)深化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十二)加强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及其后续采纳情况的公开。
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专家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局涉及重大决策的会议不少于3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十三)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按照“五公开”要求,规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快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栏的可见性、易查性。充分利用“一网通办”搜索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
(十四)采取多元化发布渠道。
积极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将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同步推送至区政府、区规划资源局等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方便社会大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形成以市规划资源局官微为主发布平台的传播矩阵,有效整合宣传资源,放大传播效果。
六、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十五)加强政务公开知识培训。
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各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质量。
(十六)强化实施监督。
优化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强化指导,督促工作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