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9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
2021-07-29 市规划资源局
收费项目 | 信息处理费 | |||||||
收费依据 |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 | |||||||
收费主体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收费对象 | 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规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 | |||||||
收费标准 | 计收类型 | 按件计收 | 按量计收 | |||||
适用情形 | 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 | 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 | ||||||
计收方式 | 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累计计数。 | 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 ||||||
计收标准 | 10件以下(含10件) | 11-30件(含30件) | 31件以上,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 30页以下(含30页) | 31—100页(含100页) | 101—200页(含200页) | 201页以上 | |
不收费 | 100元/件 | 不收费 | 10元/页 | 20元/页 | 40元/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