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5-08
2024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05-08 市规划资源局
为进一步深化上海市规划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公众关注领域主动公开
注重东方枢纽、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大吴淞”“大吴泾”等重点战略功能规划,以及新城综合性节点功能提升和南北转型等城市空间格局优化工作信息公开。加大重点区域控详规划信息公开力度。
做好推进“两旧一村”改造情况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信息公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审批信息全流程公开。依法公开本市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等区域评估成果。及时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推进情况公开。
二、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一)配合推进政策集中发布工作
按照完善本市政府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机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主动公开公文库集中归集和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有关工作要求。夯实现有集成主题的内容建设和效果管理,加大文件“应归尽归”工作力度。加强主题库的维护更新与日常巡检,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全面性、精准性。
(二)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定期邀请专家对政策解读进行针对性辅导,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策解读优秀案例推选要求,以适当形式开展解读质量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解读工作质效。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三)优化政策推送与订阅服务
结合政策目标受众标签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四类推送法”(通过“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开展精准推送或者订阅服务,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资讯平台开展广泛推送,通过短消息等传统网络通讯方式开展办事类政策及申报渠道的直达推送,通过政务服务窗口、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线下渠道开展接力推送),扩大推送成效。建立健全政策订阅服务机制,便利企业群众结合自身需求订阅相关主题政策,提升政策推送的适配性。
(四)完善政策留言板建设
设置政策留言板,丰富政策留言板功能,增设政策评价与建议窗口。出台政策留言板工作规范,统一政策留言板设置,健全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机制,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在“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开通政策咨询和回复内容查阅途径。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关及时启动专题调查。
(五)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
坚持以用为要,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技术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
(六)加强政社双向合作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居村委会等组织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各端、社区云等载体,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支持各类组织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加大对各类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精准传递。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策公开体系。(相关业务处室、公众处)
三、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鼓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重要政策联动发布等多种形式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协同联动,在“中国上海”开展在线访谈。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制定涉企政策时,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时,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时,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
(二)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
积极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局长办公会)。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决策出台后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
(四)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月活动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五)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强化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稿源互通,增强协同效应。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办理时限和回复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准
(一)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流程。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划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审慎研判,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采取合理手段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聚焦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申请量较大、专业性较高的领域与相关委办局开展关联业务专题交流,研究同类型复杂申请的办理要件,统一规范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提高办理质量。
(三)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便利性。优化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媒载体扩大政策传播。
(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梯队建设和人员储备;高质量办好年度全市规划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有效提升系统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实际需要,综合采用上门指导、案例剖析、岗前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针对性。继续抓好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