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崇协信示(2012)第2号

    经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1

固体废弃物处置建设工程项目

东至泯沟,西至现状路,南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北至大堤青莰线。

10

2.13311

0.8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50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时限为20个自然日,到2012年11月26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单 位: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2150 
    联系电话:59612799 
    联 系 人:蔡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它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及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上海市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