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崇协信示字(2019)第2号
经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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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 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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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湖公园地下停车库工程 |
东至老滧港、南至翠竹路、西至崇州路、北至C湖 |
9 |
0.33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40 |
意向单位应该按照停车场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改变;项目功能应符合本市及崇明区公共绿地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本项目工程容积率、建筑退界、市政配套实施等满足行业需求,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地块出入口的组织与城市道路做好衔接,并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按《上海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汇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上海市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管理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对用地范围内分布的地面沉降监测防治设施等进行保护。 宗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在出让年限内须整体持有、不得出租。确需整体转让的,须经出让人同意。 该地块属于低碳发展实践区,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建设比例不低于70%。 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应低于60%。 本项目应按本市的有关标准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时限于2019年12月25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单 位: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2150
联系电话:59612799
联 系 人:蔡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它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及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