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长示字(2006)第1号

 

    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万元)

意向

用地者

1

新泾镇220街坊6/1丘

新泾镇

6

3.3333

工业用地:1.6

教育科研:2.5

工业、教育科研

50

2921.7

明基电通(上海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06年12月31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长宁路599号6楼 
    单 位:上海市长宁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电话:22050618 
    联 系 人: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www.shfdz.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长宁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