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14)第2号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备注

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城区C3-2C4-2地块

C3-2地块东、北至灶弘港防护绿带,南至规划城北路,西至C3-1地块; C4-2地块东至灶弘港防护绿带,南至拱北路,西至丰海路,北至规划城北路

8

9.63377

0.56

教育用地

50

1、带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面积为53799平方米。2、受让人应当按照教育科研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改变。项目功能应符合影视产学研发展的规划要求,不得擅自改变。3、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房屋只能自用,不得分幢、分层、分套、分间转让和出租。土地和房屋整体转让的,须经出让人同意,或由政府相关部门优先回购。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 到2014年5月19日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浦东新区投资服务中心)

    单 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1300

    联系电话:68004315

    联 系 人:王小姐

    四、意向用地单位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单位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3、意向用地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它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网站和土地交易市场(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