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19)第1号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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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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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 |
黄浦江南延伸段前滩地区Z000801单元45-01地块 |
东至前茂路,南至春眺路,西至杨思西路,北至高青西路 |
5级 |
1.73452 |
不大于4.0 |
教育用地 |
20年 |
1、地块建设要求。地块建设应符合教育用地规划建设要求,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须开工,开工后三年须竣工交付使用。2、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该地块项目建设资金由受让人自筹,建成物业在出让年限内全自持;确须整体转让的,需报经出让人同意。3、运营管理要求。项目应引入中外合办高校,该高校应对标国际一流,并节约集约用地。4、装配式建筑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5、建筑节能管理要求。按照绿色建筑两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19年2月1日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0137
联系电话:021-68542222*82084
联 系 人:陈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www.shgtj.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