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19)第4号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区县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备注 |
| 浦东新区 | 六里社区Z000402编制单元08B-02地块 | 东至下南路,南至08B-04地块,西至规划博佳路、北至08B-01地块 | 5级 | 2.05677 | 不大于2.5 |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养老) | 50 | 一、地块建设要求。养老机构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土地交付后一年内需开工,土地交付后四年内竣工。地块受让人带建南侧08B-04地块绿地及西侧博佳路。二、运营管理要求。地块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开展机构养老服务。该地块全生命周期内不改变用途,所设养老机构不搞会员制,不收取会员费,不搞以租代售,不发展养老公寓养老地产。应提供不少于700张养老床位,其中不少于100张的保基本养老床位。按照医养结合的要求,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三、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该地块项目建设资金由受让人自筹,建成物业在出让年限内全自持。四、装配式建筑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25%。五、建筑节能管理要求。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19年12月26日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137
联系电话:021-68542222*82089
联 系 人:王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