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青协信示字(2019)第4号
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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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平方米/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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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浦 |
青浦区西虹桥蟠中路北侧26-05地块 |
东至蟠文路,南至26-06地块,西至蟠祥路,北至26-04地块 |
7级 |
2.68751 |
不大于1.2 |
教育用地 |
50年 |
1、项目建设运营要求:项目建设运营应遵循《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徐泾北QPP0-0101、徐泾中QPP0--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蟠龙古镇项目)局部调整(暨上海市徐泾蟠龙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调整)》文件的规定。 2、物业持有和转让管理要求:宗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在出让年限内须整体持有,不得出租,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确需整体转让的,须经出让人同意。 3、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应低于60%;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不低于一星级,项目中有热水需求的,应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设计。 4、绿化管理要求:绿地率为35%,绿化面积不小于18754平方米,平屋顶应实施立体绿化,面积不小于平屋顶面积的30%。 5、项目功能管理要求:意向单位应该按照教育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改变;项目功能应符合本市及青浦区教育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6、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1)学校共设置高中3个年级,总计30个班级,每班学生额度28人,学生总人数不超过840人;义务制融合班9个年级,总计22个班,每班学生额度不超过24人,总人数不超过528人。 (2)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学校筹建期间不得招生,须待校舍竣工验收后,另行申请办学许可,获批准后方可对外招生。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到2019年7月2日16:00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
单 位: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1700
联系电话:021-33861892
联 系 人:林丽丽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意见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