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协示字(2007)第5号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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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万元) |
意向 用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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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长征医院经济适用住房 |
杨浦区中原路32弄地块 |
五 |
2.16253 |
1.6 |
部队商品住房 |
70 |
173.3485 |
上海长征医院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07年3月7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9号
单 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电话:63193188转11103
联 系 人:许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www.shfdz.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