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杨协示字(2008)第1号
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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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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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区5-5、5-7、5-8 |
淞沪路以西、政民路以北、政立路以南 |
六 |
1.2282 |
4.0 |
商业 办公 |
商业40年 办公50年 |
28740 |
上海杨浦中央社区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规划,调整用地范围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08年1月28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长岭路115号
单 位: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电话:65136069
联 系 人:李小姐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www.shfdz.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200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