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杨协信示字(2015)第1号
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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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平方米/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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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
新江湾城社区N091104单元G1-02B地块 |
东至规划河道,北至殷行路、西至江湾城路 |
5 |
5.66617 |
不大于1.0万平方米/公顷 |
教育用地 |
50年 |
意向单位应该按照教育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改变;项目功能应符合本市及杨浦区教育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宗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在出让年限内须整体持有,不得出租。确需整体转让的,须经出让人同意。 该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三星级评价。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15年12月10日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浦区宁国路121号
单 位: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25251285
联 系 人:蔡俊杰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意向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5、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材料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www.shgtj.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