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本市首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一起见“证”新体验 发布日期:2025-07-13

本市首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一起见“证”新体验

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新建住宅通常交房半年后才能办理产证,对落户、入学、持证抵押等方面带来影响。实现“交房即交证”,即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业主房屋的同时交付小业主的不动产权证,可以更大程度保障业主需求,提升市民置业信心,对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试点探索“交房即交证”工作的项目为“壹府澜庭”,由中建东孚上海公司开发建设,此项目于2020 年8 月份开工,与业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3 年9 月30 日。通过市确权登记局、新区规划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全力推动,在新区建交委、税务局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2023 年6 月25 日,该项目的首批20 余户业主代表同时拿到了钥匙和产证,标志着上海首例“交房即交证”工作完成。

  一、主要做法

  (一)主动靠前服务。2023 年5 月,中建东孚上海公司向中心提出探讨其所承建的“壹府澜庭”项目实施“交房即交证”可能性,为此,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多次深入中建东孚上海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评估,该项目具备“交房即交证”的基本条件。中心随即成立由支部书记领导,党员先锋队和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精准制定“交房即交证”事项办理清单,为其提供全程跟踪指导“保姆式”服务;6 月上旬,中心主动与新区建交委审批部门、税务部门联系商榷,并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中建东孚上海公司向新区建交委审批部门申请公益性用房、业主共有用房认定以及办理维修资金,同步向新区税务部门提出契税核验,均得到了快速办理,为实现“交房即交证”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引领创新服务。作为“交房即交证”试点项目,大产证需先在交房前办理完毕。中心将 “党员先锋岗”前移至项目一线,动员受理、审核等业务骨干对大产证办理资料进行预审,并为其开设企业服务专区“绿色通道”,配备专人进行实时跟进及帮办 指导。在各部门高效协同下,于6 月17 日完成大产证办理,使该项目具备了“交房即交证”的前提条件,交房后业主即可办理小产证。

  (三)再造办理流程。完成大产证办理的同时,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指派专人协助中建东孚上海公司向业主解释相关政策,并完成 “交房即交证”意向征询工作,签订相关代办委托协议。在此基础上,工作专班多次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打通了开发商受托缴税的通道,采用“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进行税费缴纳,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完成登薄和小产证打印,业主在交房现场就可领取产证和完税证明。另有自行办理产证的业主在交房现场领取相关资料,交房日就可自行申请小产证办理,真正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

  二、取得成效

  (一)解决群众办事堵点,不断提升登记效能

  不动产登记涉及群众和企业重要财产权益,推出“交房即交证”是落实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区登记中心坚持以“人民至上,登记为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本次“交房即交证”试点项目,中心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紧密结合,不仅解决了业主收房、办证不同步的难题,方便业主办理落户、子女入学、持证抵押,还提升了购房人置业信心,为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二)做好企业服务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直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交房即交证”既是对“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的再提速、再延伸、再深化,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的有效举措。中心通过企业服务专区“绿色通道”了解了企业诉求,做好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打通了精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永远在路上,中心将继续按照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等新举措和新要求,结合首例“交房即交证”成功案例进行过程推演,进一步优化操作细节,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操作流程:一是跟踪调研,协同推进,实现“交房即交证”一类事办理。梳理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跟踪调研,通过分析“交房即交证”全流程的卡点难点问题、业务办理环节,主动靠前服务,争取把“交房即交证”一件事做成一类事。二是建立机制,数字赋能,实现“交房即交证”零跑动。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交房即交证”沟通机制,共同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建议市局和税务部门尽快开通办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线上申请办理及网上缴税,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交房现场,真正实现“交房即交证”零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