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7-03-20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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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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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征收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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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收取8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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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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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为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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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预告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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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收费 |
1、 申请不动产异议登记的;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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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范围 |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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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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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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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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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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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取工本费 |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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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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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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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 |
不再收取资料查阅、复制、证明的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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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登记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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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3、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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