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索取号: | 0024251090/2020-00011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文件编号: | 沪规划资源规〔2020〕3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规〔2020〕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
经评估,《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沪规土资建规〔2015〕303号)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应用解释》(沪规法〔2007〕52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