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0)》的解读材料

2020-12-31 市规划资源局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本市对征地补偿标准(沪府〔2017〕51号)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0)》,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按照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用主要包括青苗补偿费、财物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村民住宅等补偿费用。本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仅针对青苗补偿费、财物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

  (一)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分为粮棉地和蔬菜地两大类,粮棉地以稻谷和小麦为主,兼顾玉米、油菜籽、棉花等其它品种;蔬菜地以叶菜类为基础,兼顾其它蔬菜类等品种。粮棉地和蔬菜地分别实施统一的补偿标准。

  (二)财物补偿标准

  财物补偿标准主要参考了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相关行业协会等机构提供数据和意见,并听取了基层实施部门的建议。本轮征地财物补偿标准仍划分为11大类,但子项目类别从446类补充调整为531类,基本涵盖了本市集体土地财物种类和每个种类中最基本、最常见、最有代表性的物类,同时兼顾近年来新增加的财物品种。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轮土地补偿费分成13个等级、31个区片,除部分区提出按照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区片的边界线之外,大部分保持原区片范围不变。调整幅度主要考虑上海市过去三年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水平、地价增长水平、历史调整幅度和消费价格指数(CPI)等因素对补偿标准的影响。安置补助费为《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涉及的被征地人员的生活补贴费,标准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