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0
索取号: | 0024251090/2023-00114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文件编号: | 沪规划资源调〔2023〕208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调〔2023〕208号
各测绘单位:
2018年9月,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沪规土资测〔2018〕591号),正式启动“多测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多测合一”在减少重复测绘、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多测合一”成果质量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成果报告内容
按照“一次委托”、“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标,承担“多测合一”项目的测绘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报告,不得单独出具单项报告,确保“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数据完整,满足共享互认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即将发布,同时正在探索推进交通线性工程“多测合一”试点。测绘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做好基于“多测合一”的实景三维建设能力储备。
三、进一步提升成果质量水平
测绘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出具符合要求的“多测合一”成果,保证其完成的“多测合一”成果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一)启动地形核查机制
当前依托“多测合一”项目为驱动的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已基本完善,很好地发挥了建设工程测绘成果共享价值,提高了数据现势性和数据更新工作效率。为持续保障“多测合一”项目地形数据成果质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全面启动“多测合一”事中地形核查机制,严把“多测合一”地形数据成果质量关,更好地保障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应用需求。
(二)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
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将联合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持续加大“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测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