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并实施《上海市公园、绿地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设施配建管理导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2
关于印发并实施《上海市公园、绿地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设施配建管理导则》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建〔2025〕15号
各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加强本市公园、绿地、黄浦江与苏州河滨水开放空间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促进公园、绿地配套设施和“一江一河”部分区段存量建筑依法合规利用,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研究编制了《上海市公园、绿地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设施配建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予以印发,并就实施《导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与规划导向
坚持以民为本,开放共享。本市公园、绿地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配套设施建设,应坚持“姓公为公”、公共普惠、开放共享,优先配置与人民需求相匹配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根据公园、绿地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的类型、所在区位、客流量等情况,综合统筹周边区域的资源和关系,分区分类引导设施配置,强化功能复合与多元活力,加强与周边城市功能联动。
坚持高标准设计,提升空间品质。公园、绿地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的服务配套设施,应注重与周边环境融合,强调其建筑方案设计上的艺术性、文化性与历史性,注重市民活动体验与使用功能的完善,促进空间品质提升。鼓励利用建设活动产生的土方开展地形造景,形成层次丰富的立体景观。
二、创新规划资源政策,促进多方协调
(一)强化底线约束,创新政策供给
对于公园、绿地、“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配套设施,应按照《导则》明确的配建要求进行建设,强化区域统筹,控制设施规模。
在“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内的规划公共绿地(G1)上,保障绿化面积比率不低于65%。
对于“一江一河”沿岸公共活动需求较大的开放空间,通过规划评估、城市设计和景观方案论证,强化区域统筹,配套建筑占比不超过8%,绿化面积比率不低于50%。试点应用叠加绿化融合管理政策,在不改变绿地规划用地性质、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允许混合设置文化、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小型配套市政交通设施,或小型普惠型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
(二)加强规划资源赋能,推动存量建筑利用
对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未有效利用的存量建筑进行评估,结合整体方案论证,开展规划调整或实施深化。对于已供地的存量建筑,按规划转做配套服务使用的,权利人可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完善用地手续;对于未供地项目,需通过新增供应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对于公园配套设施,依照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设置与公园功能、规模、景观等相协调,应结合游客需求和周边服务设施的设置情况,加强公园内空置建筑的综合利用、复合利用、错时利用。
(三)加强“规建管用”全流程管理,完善多方协调机制
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区人民政府作为“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和郊野公园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推进上述空间配套设施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工作,并对其开放使用情况、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区级层面,各区人民政府应做好统筹。
规划资源部门负责推进公园、绿地、“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规划调整、土地供应、项目审批和确权登记等工作;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推进城市公园、大型绿地配套设施相关建设及管理措施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等“一江一河”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推进“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相关政策与管理措施实施,建立健全商业业态调整信息备案制度等工作。
完善多方协调机制,各管理部门在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环节应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推进《导则》实施应用
(一)加强规划实施,推动配套设施建设
相关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应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导则》明确的配建要求,推进公园、绿地与“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与人民需求相匹配的服务功能落地实施。
(二)开展现状评估,完善相关手续
对照《导则》中的“规建管用”标准,开展公园、绿地、“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配套设施现状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调查、梳理配套设施现状,根据《导则》明确的分类体系,结合实际需求提出配套设施功能用途与规模设置的建议;对于未利用的存量建筑,明确使用方向与建议。
现状评估完成后,按需调整规划,完善规划资源、绿化市容、建设相关管理手续。
(三)加强配套设施运营监管
加强公众监督。在城市公园入口、“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主要出入口,结合现有标识系统挂示指示牌,标示相关配套设施的名称、功能、类型、开放时间等信息。同时,在相应配套设施上挂示实体铭牌,标记其权属、功能、开放属性、历史建筑等信息。选聘义务督导员、义务体验官等市民监督员,促进配套设施设置、使用、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共享。
鼓励公众参与。积极调动相关权利主体、周边居民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搭建政府、开发建设单位和周边业主的沟通平台,鼓励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协调各方诉求。立足更好服务和支撑公共决策,在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专长优势,高质量推进公园、绿地、“一江一河”滨水开放空间设施配建相关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 市绿化市容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2025年1月2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