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继续适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1
关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继续适用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建〔2025〕131号
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沪规法〔2007〕524号)继续适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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