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继续适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1

关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继续适用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建〔2025〕131号

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沪规法〔2007〕524号)继续适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