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直辖市权限)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直辖市权限)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补证(直辖市权限)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注销(直辖市权限)
  • 发布日期:2020-03-30

    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规〔2020〕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

      经评估,《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沪规土资建规〔2015〕303号)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应用解释》(沪规法〔2007〕52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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