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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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规〔2020〕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
经评估,《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沪规土资建规〔2015〕303号)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应用解释》(沪规法〔2007〕52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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